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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开展大石桥市 “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的通知

2021-01-12 09:26:07   阅读次数:16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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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慈善总会文

大慈字[2021]3号

                                    签发人:刘国新

    关于春节期间开展大石桥市“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的通知


各慈善分会、各义工大队:

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相关工作,“用心用情关爱困难群众”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情暖万家”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大石桥市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开展好全市2021年春节期间“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慈善分会要在镇街党委和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做好春节期间的各项走访和慈善救助工作。

二、积极动员号召所辖区域内的各慈善工作站、德善义工总队各大队、各爱心企业、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届爱心人士,奉献爱心,依法依规,募集善款。

三、各慈善分会要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补充作用,精心安排,畅通社会救助渠道,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精准实施救助,做到不重复,不遗漏,努力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让每一户困难群众都能过上快乐、温馨、幸福的春节。

四、各慈善分会、义工大队要坚持以开展“大石桥慈善情暖万家”活动为契机,做好慈善宣传工作,在送温暖的过程中将慈善文化传播到千家万户。要注重运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渠道,宣传《慈善法》,传播慈善理念,弘扬慈善精神。要着力宣传在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努力营造慈善情暖万家的浓郁氛围。

各镇街慈善分会接到通知后请尽快制定出春节期间“慈善情暖万家”的实施方案,并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要加强与慈善总会的联系与沟通,做到信息共享。要注重搜集和整理各镇街开展情暖万家活动的整体情况以及主要领导参与活动的具体情况。要关注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各个先进个人和集体的事迹。在活动结束后,形成文字材料,连同影像资料一并上报市慈善总会。

                         大石桥市慈善总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