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队名称为:大石桥市廿加壹义工大队
第二条:本团队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精英,自愿参加而组成的非盈利性组织。
第三条:宗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组织和团结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公益活动,筹措慈善基金,开展社会援助工作,为社会上不幸的人和困难群体提供帮助,推动、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促进社会公平主义与社会和谐。
第四条:本团队地址:辽宁省大石桥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团队宗旨,广泛筹措慈善资金。
第六条:以帮助或者捐助失学儿童等慈善事业、安老、扶幼、助学、济困为目的。
第七条:济助困难家庭、队员可以捐赠衣物(内衣除外),要干净、无破损,及家用电器等日常生活用品。
第八条:救助对象由队员推荐,由团队集体表决决定。
第三章基金
第九条:基金来源主要由队员捐助,也可接受其他途径的捐赠,队员每年年费底限伍佰元无上限。
第十条:基金用途主要用于助学,救助。
第十一条:基金由专人负责,专款专用,无办公经费。
第四章机构
第十二条:本团队提名选举大队长1名、副队长2名办公室主任1名,财务部长1名、监察2名。
第十三条:队员资格
一、 有爱心、有热心、承认本团队的章程。
二、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第十四条:队员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有参加本团队活动的权利’
3. 有对本团队的监督权。
4. 有自由退出的权利
三、 义务
1. 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2. 维护本团队的利益。
第十五条:本团队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处理队里事物。
大石桥市廿加壹义工大队
二0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