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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头、膝关节关节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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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骨科医院“股骨头、膝关节关节置换 ” 慈善助医项目合作协议 为了切实解决大石桥市低保、五保,社会弱势群体的股骨头、膝关节置换患者因没钱就医,长期卧床,患者被疾病困扰余生。大石桥骨科医院联合大石桥市慈善总会开展慈善救助项目。现制定项目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石桥骨科医院“股骨头、膝关节置换”慈善助医项目。 二、启动时间:2019年 3月25日—2029年3月24日 三、具体实施: 大石桥骨科医院在大石桥市慈善总会建立大石桥骨科医院“股骨头、膝关节置换专项基金”,大石桥骨科医院每年向慈善总会此项基金中投入救助资金50万元,拟投入10年,总投入资金为500万元。 (一)救助对象及标准:大石桥市低保、五保、特困家庭患者,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自2019年3月15日起在骨科医院门诊体检及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扣除医保或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民政特困救助及其他商业保险、残联救助及社会救助后,按个人承担部分的不同数额给予救助基金援助。 (二)目标任务: 1.实现每年救助低保患者,为贫困患者免费体检,体检项目救助金额116元,不限人数。体检项目包括:测血压、血糖、心电图、腹部彩超等。 2.救助股骨头、膝关节置换住院患者40人,每人救助金额10000元;救助形式为住院治疗。 3.救助脑卒中后遗症、小儿脑瘫,四肢瘫痪,截瘫患者,住院救助每人1000元,不限名额。 (三)援助流程: 1.患者自愿申请。 2.镇、街慈善分会及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审核同意。 3.骨科医院申报材料。 4.大石桥市慈善总会审核材料。 (四)救助原则 1.要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全部得到救助。 2.要严格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核定救助对象是否符合救助标准,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 四、责任与义务 1.该项目仅承担医疗资金资助责任,如果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受助对象与项目医院依照相关法律处理,与本项目无关。 2.受助对象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本项目的宣传和采访活动,并同意使用其照片和影像资料。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大石桥市慈善总会和大石桥骨科医院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